
記者從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疫情防控新階段關心愛護醫務人員的決策部署,弘揚事業單位醫務人員在新階段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怕犧牲、無私奉獻的精神,激勵廣大黨員幹部在實現“兩個確保”,實施“十大戰略”新征程中奮勇爭先、擔當作為、建功立業,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規定》(人社部規【2018】4號)和《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新階段關心愛護醫務人員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3號)文件要求,決定對疫情防控新階段醫務人員開展及時獎勵工作。
一、獎勵範圍
在新階段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事業單位醫務人員和集體;對符合獎勵條件的已故人員,可以追授獎勵。
二、獎勵條件
在新階段疫情防控工作中,深入一線、不畏艱險,在當地起模範帶頭作用的醫務工作人員和集體給予嘉獎;
在新階段疫情防控工作中,衝鋒在前、主動作為,作出突出貢獻的醫務工作人員和集體給予記功;
在新階段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怕犧牲、勇於擔當,作出顯著貢獻的醫務工作人員和集體給予記大功。
三、獎勵程序
(一)各地、各部門依據本通知要求製定工作方案,明確範圍、條件、種類、程序和紀律要求等,並予以公布。
(二)河南各省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河南省衛生和健康委員會、河南省直有關單位上報獎勵方案,經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後組織實施。因疫情防控工作已受過獎勵的原則上不重複獎勵。
(三)擬獎勵人選應當聽取紀檢監察機關的意見,涉及領導人員的,應當按照幹部管理權限事先征得組織人事部門同意。
(四)擬獎勵人選經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並公示後,下發獎勵決定。
四、獎勵名額
疫情防控新階段醫務人員及時獎勵的比例(名額)應(ying)當(dang)向(xiang)基(ji)層(ceng)事(shi)業(ye)單(dan)位(wei)傾(qing)斜(xie),向(xiang)一(yi)線(xian)醫(yi)務(wu)工(gong)作(zuo)人(ren)員(yuan)傾(qing)斜(xie)。對(dui)管(guan)理(li)五(wu)級(ji)崗(gang)位(wei)及(ji)以(yi)上(shang)人(ren)員(yuan)從(cong)嚴(yan)控(kong)製(zhi)。及(ji)時(shi)獎(jiang)勵(li)總(zong)數(shu)由(you)省(sheng)級(ji)事(shi)業(ye)單(dan)位(wei)人(ren)事(shi)綜(zong)合(he)管(guan)理(li)部(bu)門(men)統(tong)籌(chou)確(que)定(ding):
全省擬獎勵個人記大功共100人,個人記功共500人,個人嘉獎共5000人,全省擬集體記大功共50個,集體記功共300個,集體嘉獎共1000個。
五、獎勵標準
事業單位獎勵獎金標準參照《關於明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獎金標準的通知》(豫人社辦[2020]15號)文件要求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