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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零首付”藏貓膩 購房者需擦亮雙眼

時間:2023-03-16

來源:中國證券報

  “零首付、拎包入住”是蘇州市某樓盤打出的促銷廣告。

  今年以來,部分開發商為盡快出清庫存增加回款,以“零首付”“送首付”“你買房我還貸”為噱頭的營銷口號層出不窮。

  中國證券報記者調研發現,所謂“零首付”並非不需要購房者支付首付款,而是開發商采取做高合同價格,或提供墊付資金等手段“幫助”goufangzherongzizhifushoufukuan。yeneirenshizhichu,cileiyingxiaofangshihecaozuoshouduankansiweixiaofeizhetigongbianli,danshijishangzengjialexiaofeizhedefuzhaichengben,qieshexianxujiaxuanchuanheweiguidaikuan,jiadalegoufangzhedezijinfengxianhexinyongfengxian。

  “零首付”另有玄機

  日前,蘇州市某樓盤打出“零首付、拎包入住”的廣告。據了解,所謂“零首付”,並非不需要支付首付款,而是開發商通過做高合同價格的方式,增加購房者可貸出的按揭貸款額度,並建議購房者申請“裝修貸”等消費類貸款獲取資金支付首付款。

  該樓盤銷售經理舉例說明:“例如,房子的實際價款為100萬元,按照七成貸款比例,首付款需要30萬元,貸款為70萬元。開發商可以為購房者做高合同價,將合同價提高至140萬元,這樣購房者就可以從銀行貸出98萬元,在實際支付中,首付款僅為2萬元。對於這部分首付款,購房者還可通過申請‘裝修貸’進行覆蓋。”

  麵對購房者對虛假合同的擔憂,上述銷售人員說:“可以簽訂兩份合同,一份以實際房價簽訂,是購房者的真實購房價格,並開具發票;另一份以較高房價簽訂,是購房者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時提供的證明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來,“零首付零月供”“送首付”等房地產廣告在部分地區出現。開發商通過為購房者提供首付款融資等方式來實現所謂“零首付”,例如,允許購房者分期支付首付、開kai發fa商shang或huo第di三san方fang墊dian資zi機ji構gou為wei購gou房fang者zhe墊dian資zi支zhi付fu首shou付fu款kuan和he月yue供gong等deng。目mu前qian,中zhong國guo證zheng券quan報bao記ji者zhe了le解jie到dao,部bu分fen樓lou盤pan營ying銷xiao活huo動dong已yi被bei叫jiao停ting,相xiang關guan宣xuan傳chuan已yi經jing刪shan除chu或huo終zhong止zhi。

  存在多重風險

  多位業內人士指出,“零首付”的暗箱操作,與監管政策相違背,涉嫌違法違規,存在諸多風險。

  從廣告宣傳的角度來看,根據相關規定,相關廣告必須真實、合法、科學、準確,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而“零首付”“零月供”等廣告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涉嫌虛假宣傳,欺詐消費者。

  從購房成本來看,開發商“支招”降低首付的方式,表麵上在短期內可緩解購房者資金周轉壓力,但實際上可能擴大負債金額,形成新的貸款成本。

  河北厚諾律師事務所律師雷家茂說,購房者若通過貸款、分期付款、機構墊資等方式支付首付款,一般需支付借款利息、服務費等多項費用,使實際購房綜合成本增加。

  此外,“零首付”“首付貸”等方式在本質上違規,購房者還麵臨被銀行拒貸、斷貸的資金風險和信用風險。

  “首付款是購房者對自身購房能力、haidainenglidezhengming,xushiyongziyouzijinzhifu。yinxingzaidaiqianshenpishi,huitongguokuaxingxitongduishoufuzijinlaiyuanjinxinghezha,ruguofaxianshoufukuanweidaikuanzhouzhuanzijin,namehenyoukenengjujuepidai。”工商銀行蘇州地區某貸款經理向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

  “簽訂虛假合同是違法行為。”北京金訴律師事務所主任王玉臣警告稱:“一方麵違反了商品房銷售的相關規定,沒有如實備案;另(ling)一(yi)方(fang)麵(mian),通(tong)過(guo)這(zhe)種(zhong)方(fang)式(shi)騙(pian)取(qu)高(gao)額(e)貸(dai)款(kuan),違(wei)反(fan)了(le)銀(yin)行(xing)按(an)揭(jie)貸(dai)款(kuan)的(de)相(xiang)關(guan)規(gui)定(ding),涉(she)嫌(xian)騙(pian)貸(dai),一(yi)經(jing)發(fa)現(xian),銀(yin)行(xing)不(bu)會(hui)進(jin)行(xing)放(fang)貸(dai),即(ji)使(shi)已(yi)經(jing)放(fang)貸(dai),往(wang)往(wang)也(ye)會(hui)直(zhi)接(jie)解(jie)除(chu)按(an)揭(jie)貸(dai)款(kuan)合(he)同(tong),要(yao)求(qiu)提(ti)前(qian)償(chang)還(hai)全(quan)部(bu)貸(dai)款(kuan)。”

  消費者需警惕

  針對相關違規操作,監管部門早已出台多重舉措。

  根據相關規定,嚴禁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違規提供購房首付融資,嚴禁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小額貸款公司違規提供“首付貸”等購房融資產品或服務,嚴禁房地產中介機構、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小額貸款公司違規提供房地產場外配資,嚴禁個人綜合消費貸款等資金挪用於購房。

  此外,多位業內人士提醒,購房者應增強風險意識並了解相關法律規定,不輕信開發商的“誘人”宣傳,學會辨識不實宣傳,並依法依規辦理房貸業務。若在購房過程中權利被侵犯,應盡快依法維權,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住建部門投訴舉報等。消費者要根據自身的財務狀況作出理性選擇,避免因無力還貸引發信用危機,甚至陷入違法泥潭。

 

(責任編輯:王惠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