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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時間,因演唱會觀看位置有遮擋而引發退票風波的情況時有發生,引發社會關注。那麼,主辦方售賣“柱子票”“牆根票”,是否應事先告知?未告知是否屬於欺詐?能否避免遮擋?相關專家、律師對此進行了分析。
近日,在安徽合肥伍佰演唱會現場,大批粉絲疑因場地不佳高喊退票。有觀眾表示,自己購買的是1280元的VIP區,但位置前麵有遮擋,視線非常差。
這並非今年以來首起因觀看位置有遮擋而引發退票風波的演唱會。今年5月,梁靜茹上海演唱會曾因“柱子票”問題引發觀眾不滿,一些觀眾要求退票被拒。近日,9名消費者還將演唱會主辦方告上法庭,要求其退還票款並支付懲罰性賠償金。
那麼,如何認定遮擋?主辦方未事先告知是否屬於欺詐?觀眾看完演唱會再投訴是否合理?對此,《工人日報》記者采訪了相關專家、律師。
是否應事先告知?
今年8月,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的《2023年上半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點出了網購演出票務問題中的“柱子票”問題:消費者網購演出門票遭遇“盲選”座位,部分演出場所不支持消費者購票時選座,到達現場才得知購買到的是存在視野盲區的“柱子票”“牆根票”,演唱會全程“隻聞聲不見人”。
那麼,對於“柱子票”,演唱會主辦方是否應事先告知?對此,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表示,演出場所具有臨時性、teshuxingdengtedian,danzuoweijingyingxingyanchuhuodongdezhubanfang,youzerenshixianduiyanchuchangdihezuoweiqingkuangjinxingchongfenkaocha,bingduizuoweiqingkuangheguankanxiaoguojindaoyouxiaoshuominghegaozhiyiwu。fouze,jiuyaoyifachengdanxiangyingdezeren。
“如果經營者沒有事先充分告知,導致消費者購票後才發現買的是‘柱子票’‘牆根票’,那麼說明消費者的知情權沒有得到充分保障,消費者可以要求退票或適當補償。”陳音江說。
還有律師表示,演唱會主辦方未提前告知觀眾可能出現的觀看影響,已經違反了相關的合同義務,也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則認為,主辦方應在售票期間通過座位圖展示等方式充分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未告知是否屬於欺詐?
在梁靜茹演唱會“柱子票”維權案中,消費者與主辦方圍繞著主辦方未提前告知“柱子票”是否屬於欺詐展開了辯論。
消費者認為,自己在消費環節遇到了欺詐行為,因此主張“退一賠三”。而er主zhu辦ban方fang則ze認ren為wei,在zai該gai場chang演yan出chu的de宣xuan傳chuan資zi料liao當dang中zhong,從cong來lai沒mei有you明ming確que過guo舞wu台tai是shi沒mei有you柱zhu子zi的de,或huo者zhe觀guan眾zhong的de任ren何he視shi角jiao都dou不bu會hui受shou到dao遮zhe擋dang。因yin此ci,不bu存cun在zai任ren何he欺qi詐zha行xing為wei,不bu應ying承cheng擔dan“退一賠三”的責任。
對(dui)此(ci),有(you)律(lv)師(shi)指(zhi)出(chu),是(shi)否(fou)存(cun)在(zai)欺(qi)詐(zha)行(xing)為(wei),需(xu)要(yao)看(kan)主(zhu)辦(ban)方(fang)有(you)無(wu)欺(qi)詐(zha)的(de)主(zhu)觀(guan)故(gu)意(yi),客(ke)觀(guan)上(shang)有(you)無(wu)欺(qi)詐(zha)行(xing)為(wei)。在(zai)司(si)法(fa)實(shi)踐(jian)中(zhong),關(guan)於(yu)消(xiao)費(fei)欺(qi)詐(zha)的(de)認(ren)定(ding),部(bu)分(fen)法(fa)院(yuan)認(ren)為(wei),經(jing)營(ying)者(zhe)客(ke)觀(guan)上(shang)存(cun)在(zai)欺(qi)詐(zha)行(xing)為(wei),則(ze)推(tui)定(ding)經(jing)營(ying)者(zhe)有(you)欺(qi)詐(zha)故(gu)意(yi),除(chu)非(fei)經(jing)營(ying)者(zhe)給(gei)出(chu)足(zu)夠(gou)的(de)抗(kang)辯(bian)理(li)由(you)。但(dan)更(geng)多(duo)法(fa)院(yuan)要(yao)求(qiu)消(xiao)費(fei)者(zhe)證(zheng)明(ming)經(jing)營(ying)者(zhe)存(cun)在(zai)誘(you)使(shi)其(qi)作(zuo)出(chu)錯(cuo)誤(wu)意(yi)思(si)表(biao)示(shi)的(de)主(zhu)觀(guan)故(gu)意(yi)。
該律師指出,梁靜茹演唱會“柱子票”維權案中,柱子遮擋視線屬於違約或提供瑕疵服務的定性爭議不大,但是要認定為欺詐可能有難度。
能否避免遮擋?
重zhong慶qing明ming星xing演yan唱chang公gong司si總zong經jing理li範fan均jun表biao示shi,由you於yu演yan唱chang會hui開kai票piao的de時shi間jian往wang往wang早zao於yu舞wu台tai搭da建jian完wan成cheng的de時shi間jian,因yin此ci可ke能neng會hui出chu現xian某mou些xie位wei置zhi有you遮zhe擋dang的de情qing況kuang,這zhe個ge時shi候hou隻zhi能neng通tong過guo適shi當dang的de退tui票piao規gui則ze進jin行xing補bu救jiu,但dan觀guan眾zhong不bu進jin場chang就jiu不bu知zhi道dao遮zhe擋dang,進jin場chang了le就jiu不bu能neng退tui票piao,進jin而er產chan生sheng實shi際ji的de矛mao盾dun。
今年7月,黑貓投訴發布的《端午消費投訴數據報告》娛樂票務行業投訴中,音樂節、演唱會占比分別達到了33.53%與27.71%,演唱會投訴問題就集中在退票,不少消費者認為平台拒絕退票涉嫌“霸王條款”。
在陳音江看來,如果經營者通過“售出不退”等頁麵提示規避責任,同樣涉嫌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條款,屬於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無效條款,不影響消費者的正常維權訴求。
那麼,“柱子票”可以避免嗎?記者11月25日谘詢了多位專業舞台搭建、會展布置的工作人員。他們表示,從舞美設計來看,舞台可以有立柱,也可以沒有立柱,不過絕大部分座位遮擋問題可以提前避免。
“其實隻要花更多心思,不搭燈架或者柱子這裏不擺座位,少賺這部分錢,是完全可以避免的。”範均說,如果想賣票,主辦方可以將存在遮擋或視線不良區域設為特價票,這樣就能夠減少糾紛。
此外,記者查詢近年來關於演唱會“遮擋”的相關投訴發現,其實不僅僅是承重柱,被攝像機遮擋、被音響遮擋等也很常見。
一位不願具名的業內人士指出,到底如何認定遮擋,需要一個明確的限定,因為這直接影響到合同履約問題。該業內人士表示:“guanzhongxiwangquanchengkandaoyanchugeshoushikeyilijiede,danguanzhongdexiangfahetiyanyouhenqiangdegerenganqingsecai,tiyanbuhaozaiwangshangtucaoshichangyoudeshiqing,danyanchufuwuhetongdezhengdanglvxingshiwufaanzhaogerentiyanzuoweipingpanbiaozhunde,xuyaoyouyidingdexingyebiaozhun,rendingshenmeyangdezuoweisuanzhedang。”(工人日報記者 李國 楊召奎)